警方在聖誕及新年期間,嚴厲打擊酒後及藥後駕駛、非法賽車以及超速駕駛等交通違例行為,拘捕超過70名司機,發出約1千張超速,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早前修改內部指引,就偵測車速儀器作出新的寬減,警方強調,措施只是針對偵速儀器的偏差。
交通總部(行政)警司葉小明表示,警方在打擊超速行動上,從沒有放寬或寬減的情況出現,
主要是每一種偵速儀器,都有一定的偏差,大約是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
寬減的政策一直都有檢討,以確保對超速駕駛者的撿控是公平。
警方又表示,計劃在新財政年度,將舊款的雷射槍逐步淘汰,換上具有攝錄功能的雷射槍,提升偵速打擊超速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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