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

家族爭產4,600萬 官恩娜母遭三姊妹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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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爭產4,600萬 官恩娜母遭三姊妹告

官恩娜母親捲入家族爭產案!官恩娜外婆勞笑鳳兩年前去世時留下遺囑,將全部約值4,600萬遺產留俾官恩娜母親麥銀麗的一名男性好友,勞另外三名女兒質疑 亡母於立遺囑時受不當影響,去年入稟高院民事控告遺產受益人和官恩娜母親,要求法庭宣布死者2013年10月所立的遺囑無效,家族爭產戰一觸即發!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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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官母曾借錢

死者勞笑鳳於2014年9月過世,享年八十五歲。勞育有五名女兒,四女早已去世。三名原告分別是大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五女麥美華。三名被告依次分別是死者遺產受益人馮明業、勞的二女麥銀麗(官母)以及遺產管理官(由律政司代表)。
原告一方昨庭上透露,死者雖然有錢,但為人吝嗇,大女一直幫死者處理日常事務,但只獲五十元「利是」。三女婿則長時間幫死者收租,死者也只給他三百元。官母樣貌娟好及懂得討人歡心,一直過富裕生活,但間中會問死者和三名原告借錢。

官恩娜與父母感情要好。

3千萬存款失蹤

原告稱,2011年下半年,患有白內障的死者不肯睇醫生,麥銀麗丈夫、即官恩娜父親官有權探望死者,其間發現死者的定期存款單。自此,麥銀麗開始講 其他姊妹壞話,又禁止死者與兩妹妹聯名開戶口。後來,麥銀麗成功游說死者做眼手術,死者之後亦開始跟她同住,其間由她及馮明業照顧。死者與麥銀麗同住期 間,進行多個可疑交易,包括以1,640萬元出售3個港島物業、與麥銀麗兒子官仲銘聯名購買粉嶺萬豪居獨立屋、將堅尼地道鳳凰閣單位做按揭,為自己及官有 權取得貸款。同時,售樓得益及死者3,000萬元定期存款失蹤,她甚至立遺囑將所有遺產給予馮。原告指與麥銀麗關係變差,連死者離世,她們也只是與官恩娜 胞妹官恩沂閒聊才知道,未能出席喪禮。

官恩娜妹官恩沂(右)與母親麥銀麗合照。

被告一方則反對,指死者手術成功後,可能對人生有新的看法,才與家人共享財產。且死者是於律師樓立遺囑,她當時心智正常,而遺產目前只餘下一萬七千 元和一個單位,若再委任專業臨時遺產管理人,只會損害受益人的利益。但原告一方指出,死者與麥銀麗同住前跟馮明業不相熟,實無法解釋死者為何會將所有遺產 給予對方。原告昨向高院申請委任臨時遺產管理人,調查死者的資產去向,及要求律政司介入保護遺產。法官押後判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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