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去年四月在深水埗市政大樓舉辦的本地積分排名賽,竟然發生一宗打死人事件。而負責主辦賽事的香港拳擊總會,更刻意封鎖消息。
拳總擔心事件曝光,全因是人為出錯。本刊獲得消息,當日舉行的拳擊賽事,現場被指沒有專業賽事負責人監督,任由兩個首次參賽的新進選手,在台上打個你死我活血流披面,兩人都好像豁出去的拼命蠻打,拳拳到肉毫不錫身,也無專人意識到危險叫停比賽。
不過體重較輕的李懷恩一直處於劣勢,雖然極力防守,但頭部亦連番被對手陳港明揮拳擊中,多次跌倒在地上。足足捱打三個回合後仍拼死堅持,過程中也無人叫停,李懷恩最終耗盡體力落敗。
而當日擂台上的裁判,可能因為經驗不足,沒有及時作出適當決定。在這樣盲打下,才十八歲的死者,在台上足足捱打了三個回合才下台,最後在更衣室暈倒,昏迷四個月後死亡,死亡證上列明死因是「急性硬膜下出血」。
據了解,李懷恩是家中獨生子,他不幸死亡後,據知家人悲痛欲絕,無法接受這個現實,一直拒絕跟外界聯絡。
前香港拳擊總會秘書長翁同批評當日沒有賽事負責人監督,間接導致參賽者死亡,「死者第一回合頭部已不停中拳,讀完秒後(裁判十秒內要確定拳手意識清醒)反應已轉慢,其後再繼續中拳,如有賽事負責人在場,會以安全第一為先,好早階段就已叫停,根本唔需要捱足三個回合,要等夠鐘先叫停比賽。」
翁同認為應該一早判對手勝出終止比賽,如此死者起碼可以保住性命。比賽是較技而已,不是要拼個你死我活。
他又補充說,拳賽打死人事件很罕有,由一九四九年至今,全世界加起來不超過二十人,香港更是罕見。
另外,翁同指出當日比賽前,所有選手均須過磅量度體重。李懷恩約六十四點八公斤,對手為六十八點九公斤,兩人雖然同屬六十四至六十九公斤級別,但其實相差甚遠,「我喺香港做裁判二十幾年,國際賽做咗十多年,從未見過拳手磅數相差咁遠。賽事負責人通常見到新人比賽,會建議六十四點八公斤拳手,係咪應減磅降級至六十四公斤級別作賽,才會同級較技。」
他批評當日負責量重程序的競賽主任也同樣失職。「如果負責過磅嘅工作人員,有將情況報告予高級官員,再作出調整,今次悲劇應可以避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