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潛水丶走數!游梁二人已潛水著草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向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全數追回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元薪津,昨日限期屆滿,游梁二人「走數」未按時「回水」, 反稱秘書處應待終審法院裁決後才追討有關款項。立法會秘書處今日會去信再向游梁二人追討,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透露, 有關信件會要求二人於指定日期前還款,行管會下月中會商討可採取甚麼法律行動,行管會副主席李慧琼促請游梁二人盡快還款, 並指徵詢法律意見後,會依法採取法律行動,包括考慮民事索償或申請二人破產。 二人未交還立會證件及門匙 游蕙禎及梁頌恆因宣誓無效被取消議員資格,合共「回水」一百八十六萬元的限期昨日屆滿,游梁二人未有如期還款, 梁君彥昨與傳媒聚會時透露,秘書處職員上周曾嘗試聯絡游梁二人,其中致電梁頌恆手機被接駁至留言信箱,而游蕙禎的電話號碼已停止服務。 梁君彥續指,游梁二人尚未交還立法會證件及辦事處的門匙,其中每條門匙涉及數百元,於德國配製,「香港無得配」; 他並透露,梁頌恆早前曾向秘書處交還部分單據,顯示梁頌恆曾購買五部電話及十一部電腦等,合共涉及三十多萬元,而游蕙禎至今沒有交出任何單據。 他重申,游梁二人拖欠的款項涉及公帑,需要嚴肅處理,如他們未能還款或希望等候終審法院裁決後才還款,亦應先回信, 再交由行管會商討,否則「想酌情處理都冇辦法」。 早前曾指會就宣誓案上訴至終院的梁頌恆,接受傳媒查詢時稱會回信予秘書處,認為秘書處應待終院裁決後,才決定是否有需要追收有關款項, 他並批評,秘書處追收款項的數目極不合理,稱計算日期應由宣誓當天起,即十月十二日起計算,而非十月一日。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指, 昨日下午收到游蕙禎的信件,秘書處會向行管會尋求進一步指示。 市民申覆核 指CY未遵守誓詞 另外,一名深水埗居民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未有遵守二○一二年上任時的宣誓內容而行事, 因此要求法庭裁定梁振英由今年十一月七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生效日起,便不再是特首,並要法庭下令梁振英將已收取的薪金退回特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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