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重要】超速改制度 本周日(11日)起生效

鑑於司機對超速檢控存在爭拗,警方近日就偵測車速作出新寬減限制! 一份警方發出的「車速寬減」最新修訂內部文件,並於本周日(11日)起生效,前線人員利用雷射槍測速時,不論司機超速多少, 一律由過往寬減3公里改為5公里,其他偵速儀包括「白鴿籠」、「三腳架」、「隱形戰車」等,則視乎車速,寬減由3至8公里不等,比舊有一律減3公里寬鬆。 有立法會議員擔心此修訂或令司機由扣分變罰款,變相鼓勵司機博懵揸快車,加劇超速情況。 記者:郭美華 黃學潤 《蘋果》取得的「車速寬減」最新修訂內部文件,據知是警方向交通部發出的內部指引,於本周日起正式生效。 新修訂項目列明,以雷射槍偵測,超速車輛一律可寬減5公里,較過往只減3公里為多。若司機超速18公里,舊有指引下,會被視為超速15公里, 需罰款兼扣3分(違例駕駛記分制),但新指引下,司機只被視為超速13公里,只需罰款320元,無需扣分。 隱形戰車的車內有視像錄影系統偵測車速。 至於其他偵測儀,包括以俗稱「白鴿籠」的偵速攝影機、「三腳架」的流動數碼雷達車速偵測,以及隱形戰車的車內視像錄影系統,若測得車速每小時100公里或以下,寬減車速維持3公里,其後偵得車速愈高,寬減愈多,例如車速為每小時101至130公里時,寬減4公里,每小時201至230公里時,則寬減6公里,每小時高於230公里時,寬減更達8公里。 對於該新指引,不少職業司機都讚好,並嘆道「1分都好緊要」,其中私家車司機Alex笑言:「對我來說,分數係緊要過錢,因為扣晒15分我哋要停牌!」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駕駛者超出路面限訂的車速限制,即屬違法,超速15公里,可被扣3分;超速30公里可被扣5分,扣滿15分即停牌。若超速少於15公里,僅被罰款320元。 據知,警方對超速車輛提供車速寬減,主因是偵測儀存在誤差,令超速檢控個案往往在法庭上受到挑戰,故警方一直針對檢控個案制訂一套內部寬減指引,已沿用10多年,最早期的指引是,超速100公里以上者,可獲扣減5公里;至2013年警方收緊指引,不論偵測儀器測得車速多少,一律只寬減3公里,令不少司機叫苦連天。 警方於今年1至10月共發出17.3萬張超速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560宗要求覆檢,約7%個案(即39宗)最終獲取消罰款,較2015年僅4.85%和2014年5.9%略高。 消息人士透露,警方每2至3年,交通總部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科會根據器材生產商的誤差資料或實際情況,修訂車速放寬指引,今次首次詳細列明不同儀器、速度等的車速寬減,有前線同事認為雖不致造成混亂,但日後「做嘢時要小心啲」,多加留意。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郭家麒指,進一步放寬措施對守規矩的駕駛者影響不大,但不排除會有人博懵揸快車,他認為警方應交代修訂的基礎,並加強超速檢控,避免予人鼓勵司機開快車的不良印象。 警方指,不時檢討有關測速執法的政策,目的是向各總區前線人員提供清晰的檢控車輛超速執法指引及相關程序。有關指引屬內部行動細節,並不適宜公開。警方提醒市民,駕駛時應遵守法例規定的行車速度。 職業司機嫌唔夠喉「減得一兩公里 」 對於警方突然放寬「車速寬減」,《蘋果》問過不少職業司機及車主,大部份同意警方應該「鬆手啲」,因為減少一分得一分,分分鐘就因此不用停牌,但亦有司機想「多減幾度」,因為他們都靠揸車搵食! 有52年駕駛經驗的小巴司機黎先生認為,現時扣分制「分分都好甘」:「每1度都好緊要!最好就扣多啲啦,因為一到超速16度,就扣5分,或者扣3分啦,分分都係好甘,對職業司機嚟講。」 而的士司機林生則認為作用不大:「其實中咗先知超速幾多,(放寬咗)唔駛扣分係好彩。」小巴職業司機陳先生亦稱:「大多數時間超速,但1、2度(公里)放寬無乜幫助,至少3度(公里)才有少少用。」有私家車司機則笑言:「唔俾人捉到就得啦!」 港九新界公共專綫小型巴士聯合總商會會長梁雄則認為警方今次放寬措施開明,「現時(扣分制下)15分好容易扣晒,一旦停牌就失業。」故新措施對業界是好事,但他同時呼籲業界要自律,切勿因而放肆而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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